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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宝鸡商标注册要什么条件?

作者:宝鸡元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2-20 08:26:19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注册商标了,那么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条件呢?那么今天就给大家介绍申请宝鸡商标注册要什么条件?申请商标注册要什么条件: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2001年11月1日起,我国商标局开始受理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6)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大家都知道注册商标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注册下来,为了不浪费大家时间与金钱,无论我们注册是国内商标或者是国外商标都要注意一些问题,这样才能保证商标的注册率,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1、地理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根据国际惯例,许多国家和地区禁止使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不能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如在国内知名的青岛啤酒商标,可能就会因采用了地名导致无法出国。

2、避免使用单独的数字作为商标

使用单独的数字作为商标,被判定为不易识别,使用在某些商品上还会引起误认,因此在一些国家或地区不被核准。如果使用520作为商标就可能在巴基斯坦、肯尼亚等国受阻。

3、避免使用普通姓氏作为商标

中国企业,尤其是家族企业,特别喜欢用XX氏、XX记作为商标,但用作商标国际注册时,则可能面临不被核准的风险。

4、避免使用纯中文或纯图形作为商标

纯中文或纯图形的商标不利于企业品牌传播,而且在越南、亚美尼亚等国不被允许注册为商标。企业可以选择中文+英文或中文+英文+图形的形式注册,以提高成功率。但选择英文时也需注意,不要选择含义简单的英文单词或是仅表明产品原料、功能、用途等的单词。

5、商标要符合当地消费者心理

比如狗,是北非等国家的禁忌,不能被注册为商标。黑桃,在法国,是死亡的象征,也不能被注册为商标。

6、设计商标时,要考虑颜色的使用

日本要求商标必须使用指定的一种或几种颜色,瑞典禁止蓝色作为商标注册使用,而阿拉伯国家禁止使用黄色作为商标等。

7、用于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先保证国内能够获得注册

这一点非常重要。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需要有基础商标,即在国内已获得商标注册。如果国内的商标被驳回,届时马德里的国际注册也会被驳回。

商标查询盲查期,意思是指一段时间内的信息时查询不到的。那为什么会有盲查期呢?盲查期限有多长,下面具体分析一下。 

盲查期是由于商标信息在录入商标局数据库时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商标注册信息或申请信息是查询不到的。商标申请人可以直接从政府官方网站查询商标是否有相同或近似。也可以报商标局内部查询。需要提示大家的是,无论是从官方网站查询,还是报商标局内部查询,都是存在盲查期的。商标局的内部系统盲查期限可能短些。而我们直接从官方网站查询的数据信息盲查期在5-6个月时间。盲期内的风险是避免不了的。 

另外,很多商标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时要加图形,这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在商标审查中,图形和文字是分开审查的,只要有其中一项有近似的,整个商标都会被驳回。由于图形本身构成要素比较复杂,不像文字查询那样精确。如果您的图形就是简单文字周边有椭圆形或圆形,类似这样的就不需要单独查询。如果您的图形仅仅是文字本身的变形这种情况可以按照文字来查询。如果您的图形有主题含义这种情况您就需要按照图形要素编码来查询了。在这要提示大家,在设计商标图形时,一定要出于自己的设计理念,不要模仿常见的LOGO,从而降低图形近似的几率。

在已经注册的商标中,有很多不同注册人持有商标的商标标志完全相同或非常近似,但是这些商标却又可以同时成功注册。这是因为,虽然这些商标标志完全相同或非常近似,但是它们并没有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那什么是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呢? 

在《商标法》的第三十条与三十一条里,有着“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及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的语句。这两条语句的其实就是对“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的解释,简单的来说就是“两商标构成了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因此,在判定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近似时,需要考虑两个要件——1两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是否为相同或类似商品,2两商标标识是否为相同或近似标识。

如何判断两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是否为相同或类似商品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商品或服务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的区别将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涉及的商品或服务分成了45个大类,并把这45类商品和服务编入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分类表》)。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需要从《区分表》中选取商品,所以一般的商标指定使用商品都可以在《区分表》中找到。《区分表》对这些商品是否属于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依据《区分表》就可以判断商品是否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 

如何判断两商标标志是否为近似标志? 

对于商标标志是否为近似标志,主要根据《商标审查标准》来判断,在《商标审查标准》中对于两商标标志近似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3点: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3两商标共存是否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与误认。一般情况下通过上述3点便可判断两商标标志是否为近似标志。 

因此,如果两商标的指定使用商品为相同或类似商品,并且两商标标志属于近似标志,则两商标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否则则不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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