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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个人商标转让的可选方式

作者:宝鸡元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04 08:46:22

有人来电告知商标被驳回了,该怎么办?近期经常接到客户电话,被陌生电话告知商标被驳回事件,其中有一部分后来真的收到了驳回通知书,还有一部分商标根本没有被驳回。对于申请人来说,有人通知商标被驳回了很是惊慌,病急乱投医,导致上当受骗的情形也不少。

通知驳回的人,大致有三种情况:

1、商标申请时原代理公司;

2、自称商标局或商标局某单位的人;

3、称自己是某某商标代理公司的人。

但不是原代理公司现在我们来分析下这三种情况:

1、商标申请时的原代理公司通知驳回,他们对驳回的通知,一般都会发送驳回通知书给申请人,上面有商标局的红章,代表该商标已被驳回。

2、商标局是国家行政单位,一般不会口头进行通知,大多是采用信函,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给原商标代理机构,所以凡是自称商标局或商标局某单位的人,一定是骗子!

3、号称某某商标代理公司的人通知驳回,他们利用分析软件,判断被驳回的可能性,然后逐一通知商标申请人,甚至号称有内部关系、商标局合作等等。

一般是概率性的,你的商标不一定真的驳回了,他们会诋毁你原来的代理机构没实力、不专业,驳回了都不知道等等的情况,从而获取申请人的信任。如果后面你的商标真的驳回了,那么,他们就会借助之前的吹嘘,来印证他们的神奇实力。其实只是概率性的,商标真的遭到驳回的申请人会对这些代理机构的实力深信不疑。

接下来,借助申请人的信任与对原代理机构诋毁,他们就开始让申请人进行驳回复审,或以包过、保成等名词来向申请人索取费用。总结商标代理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个别代理机构借助申请人急切心理,采用一些不法手段来获取申请人的信任,以招揽业务。再次提醒申请人,被通知驳回了,不要轻易相信,联系原代理机构,发送商标驳回通知并处理驳回案件。谨防上当受骗。

国内法人、其他组织自行办理宝鸡商标注册申请必备书件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办理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后,可以自行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多件商标的注册申请事宜时,只需要提供一份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请颜色组合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其构成要素为颜色。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在“商标说明”栏内列明颜色名称和色号,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着色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该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分类调整后需要重新注册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申请人应当根据商标注册证上载明的商品(服务)项目与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商品(服务)是否一致,来判断是否需要重新注册。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该怎么补正?

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申请人应尽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现有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如不使用现有名称,应按照分类原则、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名称进行填写,要避免使用含混不清、过于宽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一方面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本身要表述清晰、准确,符合一般公众的语言习惯和文字使用规则。例如不应使用“不属于别类的”、“属于本类的”、“上述商品的”等词语,也应避免使用“……,即……”的表达方式。不应泛泛申报“×××的附件”、“×××的配件”,而应申报具体的商品名称。另一方面要注意足以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区分,不应产生混淆和误认。例如“假日野营服务”跨类,其中“假日野营娱乐服务”属于第41类,“假日野营住宿服务”属于第43类。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著作权法》允许其他报纸、期刊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遵守以下三个要求:

一、著作权人未作不得转载声明的作品,才可以转载;二、只适用于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三、必须按规定支付著作权报酬。

对于报纸、期刊转载作品的要求,《著作权法》的规定是:一、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二、对作品内容的修改,应经作者许可。报纸、期刊转载他人作品,是否应注明作品的作者、作品的最初出处,《著作权法》未作明确规定,但是转载人应当按《著作权法》的其他规定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最初载登的报纸、期刊的出处,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的出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鉴于最近有不少客户问到关于商标的问题,今天我司小编就再次分享一下关于商标的内容,昨天我司小编给大家分享了商标是什么,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相信大家对宝鸡商标注册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在商标注册成功之后,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呢?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使用商标我们又应该注意什么呢?下面就由我司小编给大家一一解决疑虑!

首先第一个问题,商标权是什么意思?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二个问题,商标权包括了什么?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第三个问题,我们该如何保护商标权?

1、协商途径当我们遇到商标纠纷后,如果认为自身受到的伤害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获得弥补的,可以选择协商解决方式。协商解决是处理商标纠纷案的首选方式,也是最温和的方式。双方不会撕破脸,可以理性的通过谈判来解决问题。当然,如果对方属于恶意侵权且造成的损失数额达到犯罪立案标准的,不建议大家选择协商解决这个方法。

2、行政途径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第四个问题,大家在使用商标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2、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3、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4、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5、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6、商标注册人应防止其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7、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8、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9、以注册商标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由商标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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