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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商标续展的常见问题

作者:宝鸡元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02 08:55:26

如今的中国年轻人创业的想法都有,想注册公司成立工作室的也多,想创业投资呢,又不想把一个鸡蛋放一个篮子里面,可能会涉及一个股份或者法人下面有几个企业这种情况,那么一个法人可以注册多家公司,或者一个法人可以注册多家公司吗?

法人是可以注册多家公司的。法律没有限制法人不能注册多家公司,但是若你成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后,你之后注册的公司只能是两个股东以上的合伙公司,担任法人就可以成立。相反,若你一开始成立的是两个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且担任法人,那你仍可以在另外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法人。为什么成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后不能再成立另外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呢?

若你一开始成立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说明不能再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里面担任法人(不占股的法人除外)。值得注意的是,一个人虽然只能成立一家独资的公司,但一个人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另外,公司股东与公司法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股东是写进章程里面拥有公司股份的持股人员;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指的是由这个人担任公司的法定的代表人。2、股东可以同时兼任法人,也可以不担任法人;而法人可以是持股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3、一个公司可以由多个股东组成,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有一个。

从《商标法》规定来看,企业只有遇到商标侵权、假冒等问题才能去认定驰名商标,此外就没有其他途径来认可其作为驰名商标,这显然无法满足和适应企业创立品牌的需求。

其次,我国当前在宝鸡商标注册时商品和服务分类太细,有四五十个类别,上千个小类,企业很难花大量的财力将每个商标在每一个小类去注册。许多不法分子却借此抢注别人辛苦创立了知名度的商标。这不仅让那些已经辛苦创立品牌的企业又不得不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去制止抢注,而且也导致消费者不断受到傍名牌产品的混淆或误导。

此外,一些个人大钻法律空子,将商标抢注当成了职业。这些人大多自己没有任何生产经营条件或设施,有的抢注商标就转手倒卖,有的又再成立皮包公司通过商标授权、委托加工等方式制假售假。不仅损害了知名商标的品牌声誉,更破坏了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秩序。

因此,提出了具体建议,其一,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应建立主动认定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对于符合驰名商标条件、国内消费者认可的民族品牌应及时、主动认定其为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同时,进一步完善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和办法,规范认定程序,以确保公开、公正的认定结果。

其二,加大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力度。对于符合认定条件的商标,一旦认定其为驰名商标,应当扩大其跨类保护的范围,及时、有效制止其认定之后不法企业或个人在其他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的商标抢注行为,防止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

其三,防范个人的恶意商标注册行为。鉴于个人实际上并不具备商标实际使用的条件,我们应当限制个人作为商标申请的主体,并限制个人注册商标的转让。

最后,对于商标侵权企业要严刑峻法。我们不仅要追究商标侵权企业的民事、行政责任,还要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使制假者得到一次制裁就不敢再制假售假。只有这样,我们的经济市场才能真正走向公正竞争、有序发展,最终营造一个诚实信用的社会经济体系。

1、2018年上半年(6月底),实现宝鸡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电子发文、当事人网上自行打印。

2、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商标注册证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商标申请、受理、审查、异议、评审及行政诉讼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原机构印章作为代章;商标行政复议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专用章。

3、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受理、批准及核准公告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4、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专利证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专利申请、受理、审查、复审、无效宣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应业务用章。

5、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及撤销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应业务用章。

6、2018年底前: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压缩到1个月,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到6个月,商标转让审查周期压缩到4个月,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压缩到2个月,商标检索盲期压缩到2个月。

专利挖掘是在技术研发或产品开发中,对所取得的技术成果从技术和法律层面进行分析、整理、拆分和筛选,从而确定用以申请专利的技术创新点和技术方案,是从创新成果中提炼出具有专利申请和保护价值的技术创新点和方案的过程,专利挖掘是为了从科研生产当中发现可以用来申请专利的创新点,让科研成果得到充分保护,从而使科研过程中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得以回报,是一项极富技巧的创造性活动,是将技术创新以申请专利的形式确定下来,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1、专利的技术含量必须很高。能否获得专利的依据是专利法对于专利的审查标准(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而不是“技术含量”的高低。许多技术人员认为自己的产品只是做了一点改进,或做了一些技术改造,技术含量不高(没有原理上的重大突破),因此不能申请专利。

2、必须做出了样品才能申请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都是一种技术方案,保护的是自己的一种知识性想法,往往不是样品和样机的状态。对于机械、机电、电子类的产品而言,只要使技术人员了解到技术要点,根据申请文件可以重现该技术即可,不需要做出样机去论证技术方案的可行性。

3、一个产品只能申请一个专利。一般而言,新产品的研发过程需要攻克多项技术点,每件专利往往针对的是产品的一个技术点,新产品研发过程涉及的多项技术点通常可以衍生出大量专利。

4、计算机软件产品不能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可以进行著作权登记,但是著作权不保护软件的设计思想、处理流程、操作方法等,保护力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5、必须做出样品才能申报专利。如果你认为必须做出样品才能申报专利,那么你就晚了!要在idea刚出来的时候,你有实施该想法的技术方案你就可以申请,当你产品研发出来,专利做出来,正好起到非常好的保护作用。如果专利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它是不能给你来维权的。如果别人防止你的产品,你只能默默的取证。以上五点是关于专利挖掘过程中存在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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