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商标注册_代理_申请

联系我们

宝鸡元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陈仓区个人注册商标应避免的禁忌内容

陈仓区个人注册商标应避免的禁忌内容

作者:宝鸡元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9-07 08:43:56

在陈仓区,‌个人注册商标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下是一些在注册商标过程中绝对不能触及的内容,‌供广大申请人参考。‌

一、‌通用名称、‌图形及型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商标若仅由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组成,‌或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则不具备显著性,‌无法作为商标注册。‌例如,‌将“手机”作为手机商品的商标进行注册,‌或将“纯净”作为矿泉水的商标进行注册,‌都是不被允许的。‌

二、‌损害国家尊严、‌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宝鸡商标注册中不得包含损害国家尊严、‌社会公共利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的内容,‌也不得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等名称,‌或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这类商标不仅违法,‌且无法注册。‌

三、‌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的注册不能侵犯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如已注册的商标、‌企业名称等。‌如果申请人注册的商标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冲突,‌将构成侵权行为,‌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四、‌官方标志及特殊名称

商标中不得使用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近似的内容,‌除非经过授权。‌同时,‌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近似的内容也是禁止使用的。‌

五、‌地名及具有不良影响的内容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除非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此外,‌带有民族歧视性、‌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同样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上一篇:陇县商标变更代理机构可靠性分析

下一篇:扶风公司商标注册形式的多样性